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年(11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機關得視得標廠商當年度服務效能及態度,決定是否續約(111年預估金額俟當年度法定預算審議通過後生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50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限購1份。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50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之廠商,營業項目具有汽車租賃項目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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