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ei1999@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不如實履約致延宕役男入營時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兵役處秘書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等相關行
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為開口契約,依實際履約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給付,至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新臺幣1,351,800元整。
三、領標方式:電子領標: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檢舉與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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