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sdfghjk@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高雄市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切結書1。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押標金憑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未獲中央補助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補助款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二、領標方式:1、專人購領:洽高雄市兵役處秘書室領取。2、郵遞購領:請附回郵25元之大型信封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高雄市兵役處秘書室收;並請註明領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四、檢舉與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