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udy0510@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郵購請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平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履約期限
自簽訂契約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達契約預算金額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文件(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營業項目需登記有下列之一者:
綜合營造業(E101011)、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21)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營業項目之公司行號。
(3)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納稅證明:
(6)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具相關證照。如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或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7)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8)投標須知第18頁之瞭解法令責任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舉、申訴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專線:07-3366673、0800-025025
電子郵件檢舉: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38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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