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國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營業登記項目包含下列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中類代碼其中一項者:廣告業「I4」、廣播電視業「J5」、資訊服務業「I3」、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Z」、其他服務業「JZ」等相關行業,以概括方式載明亦可,惟主要營業內容須與本採購標的有關。
二、國內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4.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外國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2.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外國投標廠商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從事廣播電視業、廣告服務業(廣告策劃、媒體刊播)等或與本案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4.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於招標公告期間如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