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營業登記項目包括但不限廣告業(I4)、顧問服務業(I1)、出版事業(J3)、電視業(J502),以概括方式載明亦可,惟主要營業內容需與本採購標的有關。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二、外國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各簽署國之外國廠商。
(二)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三)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應繳驗證明文件:1.從事廣播電視業、廣告服務業(廣告策劃、媒體刊播)等或與本案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證明。2.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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