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uchih@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或電子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登記項目包含下列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中類代碼其中1項者:(1)廣播電視業(J5)、(2)廣告業(I4)、(3)顧問服務業(I1)或行號等相關行業。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