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5568634@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項目倘有擴充需求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為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或光學儀器製造業(CE01030)或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者。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2.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押標金繳納證明。
6.填具「切結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
(1).「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2).「儀表電子技術士乙級」或「工業電子技術士丙級」
(3).「工業配線技術士丙級」
(4).「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5).「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乙級
8.曾承攬水質監測儀器維護保養工作之證明文件。
9.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10.電子領標憑據。
11.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須知所述之標價相關文件(備註:不分
段開標:資格標時審查;分段開標:價格標時審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付款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其他:檢舉專線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檢舉電話:07-3368333轉2238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傳真:07-3315313。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合稱「打詐新四法」,113年7月已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完善我國打詐政策和執法規範,加重刑罰展現政府打詐決心外,也讓民眾的財產安全獲得最好的保障。有疑慮就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