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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110-11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設立登記其營業項目列有病媒防治業之公司、行號。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病媒防治業許可證。
3.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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