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22 已截止

高雄市大社區因應舊聚落飽和及周邊產業發展區段徵收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公告日:115/07/16 截止日:115/07/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9,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97.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冠儒、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39
機關代碼 3.97.1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
聯絡人 陳冠儒、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39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ray12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16
原公告日 115/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1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直至完成區段徵收成果報告經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認可後無其他待解決事項之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H701070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代辦業。 2.技師事務所、法人或學術團體服務項目有區段徵收項目者。以上須符合「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區段徵收業務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3.投標廠商具備之不動產估價師得採分包方式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5年7月30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更正前如已領 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 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六、更正公告: (一)勞務採購契約修正部分: 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下子目、第七條第(一)款第1目及第2目 修正說明: 1.原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下第6、7子目係屬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本案不含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爰為誤繕予以刪除,另同目下第8子目部分文字亦同原因誤繕,爰一併修正,並調整子目目數以符實際。 2.原契約第七條第(一)款第1目及第2目說明係說明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各子目作業項目之履約期限,爰配合上開子目調整情形修正內容。 (二)服務需求規範書修正部分: 第五條第(一)款第1目下子目、第五條第(二)款第1目及第2目 修正說明: 1.原規範書第五條第(一)款第1目下第6、7子目係屬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本案不含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爰為誤繕予以刪除,另同目下第8子目部分文字亦同原因誤繕,爰一併修正,並調整子目目數以符實際。 2.原規範書第五條第(二)款第1目及第2目說明係說明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各子目作業項目之履約期限,爰配合契約修正後子目調整情形修正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冠儒、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39
機關代碼
3.97.1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
聯絡人
陳冠儒、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39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ray12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16
原公告日
115/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1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直至完成區段徵收成果報告經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認可後無其他待解決事項之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H701070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代辦業。 2.技師事務所、法人或學術團體服務項目有區段徵收項目者。以上須符合「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區段徵收業務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3.投標廠商具備之不動產估價師得採分包方式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5年7月30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更正前如已領 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 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六、更正公告: (一)勞務採購契約修正部分: 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下子目、第七條第(一)款第1目及第2目 修正說明: 1.原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下第6、7子目係屬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本案不含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爰為誤繕予以刪除,另同目下第8子目部分文字亦同原因誤繕,爰一併修正,並調整子目目數以符實際。 2.原契約第七條第(一)款第1目及第2目說明係說明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各子目作業項目之履約期限,爰配合上開子目調整情形修正內容。 (二)服務需求規範書修正部分: 第五條第(一)款第1目下子目、第五條第(二)款第1目及第2目 修正說明: 1.原規範書第五條第(一)款第1目下第6、7子目係屬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本案不含地上物查估作業項目,爰為誤繕予以刪除,另同目下第8子目部分文字亦同原因誤繕,爰一併修正,並調整子目目數以符實際。 2.原規範書第五條第(二)款第1目及第2目說明係說明契約第二條第(三)款第1目各子目作業項目之履約期限,爰配合契約修正後子目調整情形修正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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