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地政局第二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如期履約、交付成果,達到機關要求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地政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詳見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請依序檢附。所附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供參,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及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有效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於等標期之四分之ㄧ之期限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投標⽇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內容查詢:李眉儀07-3368333#3505。
2、電⼦領標廠商應檢附電⼦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以備供查驗。
3、倘截標⽇、開標⽇之前⼀⽇或當⽇遇本局因故停⽌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開標⽇,依序順延⾄次⼀辦公⽇之同ㄧ時間,本局不另通知。
4、投標專⼈送達:⾼雄市政府地政局政風室(⾼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號七樓)。
5、⾼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雄郵政2299號信箱,傳真3313655。
6、⾼雄市政府採購稽核⼩組:電⼦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