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rf162500a@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154之6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154之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下列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一)依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二)依法登記合格之本市營業土木包工業者(或依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
二、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土木包工業者: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團體會員證。
五、廠商信用證明。
六、其他應檢附之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電話:07-3373672、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雄市政府地政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552、3456;傳真:07-331395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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