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707 招標中 (剩 2 天)

115年度高雄市農地重劃區農水路管理維護及更新改善暨農水路天然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公告日:115/07/30 截止日:115/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1,000,000

押標金
$ 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代碼 3.97.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羽淇、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43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廖羽淇、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43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k92k01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機關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項目單價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0,000元,擴充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5年8月3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更正前如已領 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 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日內提送施工計畫書及品質計畫書予監造單位審查,並副知機關。 (2)廠商應於前項計畫書核定日次日起提送開工報告、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承攬工程手冊,廠商依目的事業管理法規規定,無須備具者免附)及廠商工地負責人名冊送交機關,逾期提出申請者機關得案「契約終止或解除」之規定辦理;正式開工後,機關依實際需求,將派案工程之施工範圍、工程地點及期限,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採購期限(最後派案時間)為115年12月31日止,依機關通知廠商派工發文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羽淇、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43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廖羽淇、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43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k92k01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機關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項目單價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0,000元,擴充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5年8月3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更正前如已領 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 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日內提送施工計畫書及品質計畫書予監造單位審查,並副知機關。 (2)廠商應於前項計畫書核定日次日起提送開工報告、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承攬工程手冊,廠商依目的事業管理法規規定,無須備具者免附)及廠商工地負責人名冊送交機關,逾期提出申請者機關得案「契約終止或解除」之規定辦理;正式開工後,機關依實際需求,將派案工程之施工範圍、工程地點及期限,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採購期限(最後派案時間)為115年12月31日止,依機關通知廠商派工發文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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