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18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第102期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後地價委託查估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固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0,000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6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代碼 3.97.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恩秀、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95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劉恩秀、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95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e8360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2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執業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依法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2年11月1 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至驗收程序完成,並確認無待解決事項止。 廠商規劃作業期程,計分3期,各期工作進度如下: (1)第1期: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內向機關函送本案專業責任保險之投保證明正本1份,並於60日內檢送重劃前後地價查估報告書供機關審查,經機關函知審查通過(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0日內,提送修正後確認定案之重劃前後地價查估報告書15份及磁性資料檔2份。 (2)第2期:出席本案之地價評議委員會及相關會議,並配合說明查估報告書 相關事項、製作會議資料,於機關收到地價評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地價評議審議通過。 (3)第3期:公告重劃分配結果後土地所有權人對該重劃前後地價無異議或完成行政救濟程序結果後,並完成驗收程序確認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6.1
聯絡人
劉恩秀、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95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劉恩秀、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95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e8360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2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執業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依法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2年11月1 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至驗收程序完成,並確認無待解決事項止。 廠商規劃作業期程,計分3期,各期工作進度如下: (1)第1期: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內向機關函送本案專業責任保險之投保證明正本1份,並於60日內檢送重劃前後地價查估報告書供機關審查,經機關函知審查通過(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0日內,提送修正後確認定案之重劃前後地價查估報告書15份及磁性資料檔2份。 (2)第2期:出席本案之地價評議委員會及相關會議,並配合說明查估報告書 相關事項、製作會議資料,於機關收到地價評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地價評議審議通過。 (3)第3期:公告重劃分配結果後土地所有權人對該重劃前後地價無異議或完成行政救濟程序結果後,並完成驗收程序確認無待解決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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