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61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第110~112年度新期市地重劃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200,000
原始預算
$ 47,200,000
底價金額
$ 47,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代碼 3.97.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伯璋、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75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戴伯璋、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75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dai@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委託案在原契約之工程項目及內容下,得辦理後續擴充 1,280萬元整 ,用於服務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所列重劃區範圍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增加之服務費用,及經機關指定之新期重劃區服務費用,總計履約金額上限至 6,000萬元 ,其服務費用依原契約規定之核算方式計價。 (二)本委託案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執行服務費達6,000萬元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08
原公告日 110/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26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7 14: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6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係參酌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最新版(109.10.14),並依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109.3.23)進行修訂,以符合本採購案實際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或結構或水利等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0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廠商完成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之所需履約期限約定如下: (一)個案工程設計部分:詳如契約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廠商應於每月20日前提報次月監造人力需求計畫及名冊,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實施。 七、更正公告內容:為使本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內容更臻完善,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並延長等標期間至110年7月26日,於110年7月27日下午14時30分開標: 1.服務契約: (1)第2條第1項第1款:修正本案重劃區範圍表及內容,並調整各重劃區預計開發期程之順序。(P.3~P.4) (2)第2條第1項第1款:增列管線試挖作業費。(P.4) (3)第2條第1項第3款:修正預算金額為4,720萬元。(P.4) (4)第2條附件1:修正第1~22項重劃區工程範圍圖,調整各重劃區預計開發期程之順序。(P.62~P.72) 2.投標須知: (1)第6條:修正預算金額為4,720萬元。(P.2) (2)第64條:修正後續擴充金額為1,280萬元整。(P.16) (3)第76條:修正招標文件內容。(P.21) 3.各項履約工作期限及罰則規定一覽表:修正一覽表內容。(P.1~P.9) 4.增加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八、第2次更正公告內容:修正聲明書版本,補充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伯璋、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75
機關代碼
3.97.16.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人
戴伯璋、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75
傳真號碼
(07)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dai@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委託案在原契約之工程項目及內容下,得辦理後續擴充 1,280萬元整 ,用於服務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所列重劃區範圍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增加之服務費用,及經機關指定之新期重劃區服務費用,總計履約金額上限至 6,000萬元 ,其服務費用依原契約規定之核算方式計價。 (二)本委託案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執行服務費達6,000萬元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08
原公告日
110/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26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7 14: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6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係參酌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最新版(109.10.14),並依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109.3.23)進行修訂,以符合本採購案實際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或結構或水利等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0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廠商完成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之所需履約期限約定如下: (一)個案工程設計部分:詳如契約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廠商應於每月20日前提報次月監造人力需求計畫及名冊,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實施。 七、更正公告內容:為使本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內容更臻完善,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並延長等標期間至110年7月26日,於110年7月27日下午14時30分開標: 1.服務契約: (1)第2條第1項第1款:修正本案重劃區範圍表及內容,並調整各重劃區預計開發期程之順序。(P.3~P.4) (2)第2條第1項第1款:增列管線試挖作業費。(P.4) (3)第2條第1項第3款:修正預算金額為4,720萬元。(P.4) (4)第2條附件1:修正第1~22項重劃區工程範圍圖,調整各重劃區預計開發期程之順序。(P.62~P.72) 2.投標須知: (1)第6條:修正預算金額為4,720萬元。(P.2) (2)第64條:修正後續擴充金額為1,280萬元整。(P.16) (3)第76條:修正招標文件內容。(P.21) 3.各項履約工作期限及罰則規定一覽表:修正一覽表內容。(P.1~P.9) 4.增加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八、第2次更正公告內容:修正聲明書版本,補充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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