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yce98@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道路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09年12月7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1.自本採購案決標日次日起5日內提送「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
2.(甲案)
(1)基本設計作業階段:
「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經機關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1)目所述之基本設計相關工作內容。
(2)個案設計作業階段:
依據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2)目所述之個案設計工作內容,經由機關交辦若干條農路為一件個案,以個案件數為單位指派個案設計案,且以交辦日(以機關發文日為準)次日起15日內為原則連同電磁檔函送機關核定。
(3)個案及全部工程竣工後7日內廠商應審竣施工廠商所提之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相關資料送達施工廠商修正或機關辦理驗收,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逾期,依逾期罰款辦理。
3.(乙案)
(1)設計作業階段:
自機關通知日(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2款所述之細部設計相關工作內容。
(2)工程竣工後7日內廠商應審竣施工廠商所提之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相關資料送達施工廠商修正或機關辦理驗收,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逾期,依逾期罰款辦理。
4.本市農地重劃區內橋梁調查,廠商於機關指定期限內提出調查報告並交付機關確認無誤後一次給付。
5.上述所提送之本契約工作內容,有關逾期之計算方式如次:
(1)倘經機關審查後認為有大幅修正之內容且有過多不必要之錯誤者,視同逾期。
(2)倘經機關審查後認為有些許修正之必要,廠商應於機關書面通知之期限內提送修正後內容,未於期限內完成提送者,視同逾期。
(3)倘第一次修正後經複審結果如仍有修正之必要,且可歸責於乙方之因素,亦視同逾期。
以上三點之後續處理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6.其他:
(1)廠商對本服務工作以本採購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惟工程保固期間倘需廠商協助事項,廠商應無償提供。
(2)本工程如因機關需要而須變更工作項目,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因變更工作項目導致之工期變動,由機關、廠商雙方另行協商訂定。
七、本標案名稱:「110年度高雄市農地重劃區農水路管理維護更新改善、農水路天然災害搶修及緊急農水路改善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及橋梁調查開口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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