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2150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南區細分選廠廠區熱成像監視攝影系統增設熱成像攝影機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2/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逸系統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24365704
決標金額
$ 440,000
原始預算
$ 474,000
底價金額
$ 444,900
決標折數
98.9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1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宏逸系統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 WINNER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7.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衛科陳怡玲;秘書室侯淑芳
聯絡電話 (07)7351500#2316
機關代碼 3.97.1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聯絡人 環衛科陳怡玲;秘書室侯淑芳
聯絡電話 (07)7351500#2316
傳真號碼 (07)7351656
電子郵件信箱 sbp201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30
開標時間 112/12/26 11: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萬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政第80-1號信箱,或派專人送達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資格如下: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安裝業(E601020)、電器批發業(F113020)、電器零售業(F213010)、國際貿易業(F40101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3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相關合法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本須知第50條「投標廠商之資格」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 1. 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 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勞動部核發的中華民國技術士證:通信技術乙級證照及網路架設丙級證照。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投標單(兼切結書)並附價格明細表。 (七) 廠商不得違反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切結書。 (八) 檢附之型錄(正本或影本)須就規範相容規格以螢光筆逐項逐條標示清楚(如為外文須翻譯為中文),並註明廠牌、型號。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七、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授權主持人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當場進行審標事宜。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環衛科陳怡玲;秘書室侯淑芳
聯絡電話
(07)7351500#2316
機關代碼
3.97.1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聯絡人
環衛科陳怡玲;秘書室侯淑芳
聯絡電話
(07)7351500#2316
傳真號碼
(07)7351656
電子郵件信箱
sbp201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30
開標時間
112/12/26 11: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萬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政第80-1號信箱,或派專人送達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資格如下: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安裝業(E601020)、電器批發業(F113020)、電器零售業(F213010)、國際貿易業(F40101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3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相關合法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本須知第50條「投標廠商之資格」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 1. 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 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勞動部核發的中華民國技術士證:通信技術乙級證照及網路架設丙級證照。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投標單(兼切結書)並附價格明細表。 (七) 廠商不得違反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切結書。 (八) 檢附之型錄(正本或影本)須就規範相容規格以螢光筆逐項逐條標示清楚(如為外文須翻譯為中文),並註明廠牌、型號。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七、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授權主持人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當場進行審標事宜。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115年高雄市非法棄置智慧圍籬建置計畫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10
財物類 $ 7,500,000
115年度焚化爐設備歲修及改善案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3/13
財物類 $ 154,800,000
115年度環保局公務車租賃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1/26
財物類 $ 1,280,000
高雄市大社廚餘場規模擴增計畫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1/26
財物類 $ 13,500,000
115年度高雄市暫置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工作(開口契約)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16
勞務類 $ 858,000
高雄市凹子底森林公園服務中心環教、淨零場所設置工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15
工程類 $ 11,023,015
中油高煉廠北區與南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監督管理計畫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04
勞務類 $ 7,250,000
115-116年度各區清潔隊環保設施重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合約)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4/30
勞務類 $ 2,150,204
滾珠軸承等90項(分4組)(第4組)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115/06/18
財物類 $ 4,712,916
台中廠114年自用發電設備長周期備品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9,956,645
鴻運及盛運板式熱交換器配件(115年)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2,782,900
煞車座64PC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富岡機廠 115/06/18
財物類 $ 3,576,000
行控中心背投影監控(視)設備維護工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勞務類 $ 15,022,224
觀塘廠115年防災系統設備維護檢測及維修服務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115/06/18
勞務類 $ 4,980,371
721S-3A無線電機修理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115/06/18
勞務類 $ 4,995,000
115年SQL資料庫整合平台提升與儲存設備擴充暨2年維護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90,063,000
113年度廠區監視攝影系統建置及更新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113/01/02
財物類 $ 4,400,000
111年度南區細分選廠廠區熱成像監視攝影系統設置計畫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1/10/07
財物類 $ 670,000
111年度廠區監視攝影系統建置及更新-契約變更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111/04/25
財物類 $ 900,000
111年度廠區監視攝影系統建置及更新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111/01/12
財物類 $ 6,576,200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服務廣播系統建置案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110/12/03
財物類 $ 8,988,000
永平高中圖書館演藝廳設備採購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110/11/17
財物類 $ 2,48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