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7351500分機235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ndeo2003@k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高雄市災害緊急救災廢棄物清理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15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16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4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政風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結算金額已達採購金額上限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中營業項目列有如「車輛、重機械買賣、租賃」等)、環保服務業、廢棄物處理公司或行號相關機構,或具提供本採購案標的物之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應檢附相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三)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四)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屬法定免稅之廠商者,免附):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ㄧ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ㄧ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ㄧ期或前ㄧ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工作切結書。
(七)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八)投標單(兼切結書)。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500公升型流動廁所租用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殘障型流動廁所租用
fetched_at
2020-04-10T05:24:54+08:00
電子郵件信箱
ndeo2003@k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政風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結算金額已達採購金額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中營業項目列有如「車輛、重機械買賣、租賃」等)、環保服務業、廢棄物處理公司或行號相關機構,或具提供本採購案標的物之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附加說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應檢附相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三)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四)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屬法定免稅之廠商者,免附):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ㄧ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ㄧ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ㄧ期或前ㄧ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工作切結書。 (七)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八)投標單(兼切結書)。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09年度高雄市災害緊急救災廢棄物清理開口契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91-機動車,拖車,半拖車;車輛機件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2765794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2765794.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00409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97.15&job_number=H09065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