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23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BOT案專案管理服務計畫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94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0
底價金額
$ 44,963,987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7.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原隆(履約)/洪意琇
聯絡電話 (07)8069750#6426
機關代碼 3.97.1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聯絡人 郭原隆(履約)/洪意琇
聯絡電話 (07)8069750#6426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nh1717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乙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履行合約,擴充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至預算金額為上限,擴充期限得展延1年為止,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18
原公告日 114/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0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標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送達高雄小港郵局29之7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政風室(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4年6個月止或本案費用到達預算金額為止,兩者任一先屆期,則本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正本)。 (三)服務建議書。(由乙方自行編寫並裝訂成冊,格式內容請參考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四)外國廠商委託我國廠商或代理人投標者,須檢附委託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廠招標文件修正後內容如次: (一)投標須知第五十九條第1項第(1)款:主要部分為提供「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BOT案」契約履約期間之專案管理服務,包含BOT案履約期間各項應辦事項之監督、查核及管理等事項,執行前述工作之計畫主持人、工程管理主管人員及計畫經理應為履約廠商之僱用人員。 (二)工作說明書第貳條第十六項第(四)款: BOT案民間機構提送之各項送審文件(指勞務契約第5條各期付款條件所列民間機構送審之項目)應於收執日起15日內完成審查作業,並詳實記錄審查意見,以書面送達各相關單位。 (三)工作說明書第貳條第十三項第(一)款之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初稿1式10份(得依機關實際需求增減)予機關;若經機關審查後須增補或修訂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修正完成重新提送予機關審查;如經機關審查同意,則依機關書面通知日後15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定稿(份數依機關指定數量)及電子檔案1式1份(含word及pdf格式檔案)。 二、修正或補充內容非屬重大改變,免延長等標期。廠商資格審查時間維持原樣:114年8月6日上午10時,預定同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評選會。 三、本案招標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110年9月1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工工字第11038177400號函文規定辦理,本採購案係屬巨額以上未達5倍巨額採購金額,以「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名義辦理招標。);採購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原隆(履約)/洪意琇
聯絡電話
(07)8069750#6426
機關代碼
3.97.1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聯絡人
郭原隆(履約)/洪意琇
聯絡電話
(07)8069750#6426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nh1717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乙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履行合約,擴充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至預算金額為上限,擴充期限得展延1年為止,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18
原公告日
114/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0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標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送達高雄小港郵局29之7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政風室(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4年6個月止或本案費用到達預算金額為止,兩者任一先屆期,則本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正本)。 (三)服務建議書。(由乙方自行編寫並裝訂成冊,格式內容請參考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四)外國廠商委託我國廠商或代理人投標者,須檢附委託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廠招標文件修正後內容如次: (一)投標須知第五十九條第1項第(1)款:主要部分為提供「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BOT案」契約履約期間之專案管理服務,包含BOT案履約期間各項應辦事項之監督、查核及管理等事項,執行前述工作之計畫主持人、工程管理主管人員及計畫經理應為履約廠商之僱用人員。 (二)工作說明書第貳條第十六項第(四)款: BOT案民間機構提送之各項送審文件(指勞務契約第5條各期付款條件所列民間機構送審之項目)應於收執日起15日內完成審查作業,並詳實記錄審查意見,以書面送達各相關單位。 (三)工作說明書第貳條第十三項第(一)款之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初稿1式10份(得依機關實際需求增減)予機關;若經機關審查後須增補或修訂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修正完成重新提送予機關審查;如經機關審查同意,則依機關書面通知日後15日內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定稿(份數依機關指定數量)及電子檔案1式1份(含word及pdf格式檔案)。 二、修正或補充內容非屬重大改變,免延長等標期。廠商資格審查時間維持原樣:114年8月6日上午10時,預定同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評選會。 三、本案招標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110年9月1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工工字第11038177400號函文規定辦理,本採購案係屬巨額以上未達5倍巨額採購金額,以「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名義辦理招標。);採購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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