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7)8069750#6261/6209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每月專業服務」最多3個月服務(實際數量需依本廠需求調整),增購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1,224萬3,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履約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小港郵局29之7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政風室(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4樓)
履約期限
至112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正本)。
(三)服務建議書。
(四)「外國廠商委託我國廠商或代理人投標者,須檢附委託授權書。…(餘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二)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招標文件無法開啟時,請自行至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載「開放文件格式」
◎本次更正授權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內容,其餘同原公告資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