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設備檢修改善人力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山澤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790,000
決標折數
98.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代碼 3.97.1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雲馨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62
機關代碼 3.97.1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聯絡人 涂雲馨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62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love0505031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108年度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新台幣600萬元整,期限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倘有109年度後續擴充者,亦同)乙方當年度執行績效經甲方評定績優者,取得優先與機關續約權1次(以原契約工作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共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5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期限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焊工程業、冷作工程業、機械安裝業或相關之合法廠商且必須具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粉塵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押標金(正本)。 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文件附於標封內,缺一即資格不符合: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焊工程業、冷作工程業、機械安裝業或相關之合法廠商且必須具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粉塵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依經(90)商字第090022606211號函,公司執照亦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雲馨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62
機關代碼
3.97.1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聯絡人
涂雲馨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62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love0505031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108年度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新台幣600萬元整,期限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倘有109年度後續擴充者,亦同)乙方當年度執行績效經甲方評定績優者,取得優先與機關續約權1次(以原契約工作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共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5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30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期限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焊工程業、冷作工程業、機械安裝業或相關之合法廠商且必須具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粉塵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押標金(正本)。 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文件附於標封內,缺一即資格不符合: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電焊工程業、冷作工程業、機械安裝業或相關之合法廠商且必須具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粉塵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證書,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依經(90)商字第090022606211號函,公司執照亦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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