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粉狀活性碳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晶活性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57,680
原始預算
$ 7,000,000
底價金額
$ 6,550,440
決標折數
75.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代碼 3.97.1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麗琴(採購)/蔡聖銓(履約)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70/6424
機關代碼 3.97.1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聯絡人 陳麗琴(採購)/蔡聖銓(履約)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70/6424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p10013p@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屆期如需展延履約期限,乙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履行合約,惟期限以3個月為限,展延履約期限所需預估金額為新臺幣17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3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4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化學業(C8)或批發業(F1)、零售業(F2)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等相關合法廠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餘詳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正本)。 前項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二、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麗琴(採購)/蔡聖銓(履約)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70/6424
機關代碼
3.97.1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聯絡人
陳麗琴(採購)/蔡聖銓(履約)
聯絡電話
(07)8069750#6270/6424
傳真號碼
(07)8069753
電子郵件信箱
p10013p@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屆期如需展延履約期限,乙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履行合約,惟期限以3個月為限,展延履約期限所需預估金額為新臺幣17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3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4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化學業(C8)或批發業(F1)、零售業(F2)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等相關合法廠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餘詳招標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餘詳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正本)。 前項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二、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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