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rbanman@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採購案履約各工項數量用滿或期限屆滿前,本廠如未及另行招標簽約時,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展延契約至另行招標簽約日止;本廠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或另行辦理議價;本採購案展延之契約期限不得逾2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3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誠信及契約履行,降低風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誠信及契約履行,降低風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工項履約期限詳規範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政府登記合格且具有下列(1-1)至(1-3)擇一資格之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應檢附文件如下:
(1)資格證明(擇一):
(1-1)經環境部許可認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營業項目代碼J101050),且有效期限至少115年12月31日止。
(1-2)經主管機關核准有案之國內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其營業登記項目含有環境調查、環境評估或環境監測等專業服務項目者。
(1-3)其他與環境監測或環境檢驗等服務相關之合法廠商並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ㄧ: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詳見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請依序檢附):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納收據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三)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現場領標者免附)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領取投標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8日下午17時止(請廠商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以郵遞向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索取,內附回郵票40元;以另紙寫明回郵收件人姓名、住址、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
(二)凡親自索取者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8日下午17時止(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領取。
(三)採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8日下午17時止,上網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2月5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四、截標時間:
(一)郵寄者應於114年12月8日下午17時前寄達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3樓政風室,逾時無效。
(二)親自送達者應於114年12月8日下午17時前派專人送達本廠政風室(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逾時無效。
五、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th@kcg.gov.tw)。
六、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