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9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工業用潤滑油脂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成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6,200
原始預算
$ 916,960
底價金額
$ 882,100
決標折數
85.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代碼 3.97.1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維修組:蕭亦晴,總務室:郭金米
聯絡電話 (07)3909400#206,402
機關代碼 3.97.15.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聯絡人 維修組:蕭亦晴,總務室:郭金米
聯絡電話 (07)3909400#206,402
傳真號碼 (07)3856629
電子郵件信箱 j357246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16,9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6 14: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3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含)起算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具有製造或販售本案相關工業用潤滑油脂經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詳見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三)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與印模單相符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領取投標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請廠商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以郵遞向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索取,內附回郵票40元;以另紙寫明回郵收件人姓名、住址、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 (二)凡親自索取者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領取。 (三)採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上網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前1日,以書面方式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截標時間: (一)郵寄者應於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前寄達高雄義民郵局第128號信箱,逾時無效。 (二)親自送達者應於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前派專人送達本廠政風室(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逾時無效。 五、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th@kcg.gov.tw)。 六、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七、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維修組:蕭亦晴,總務室:郭金米
聯絡電話
(07)3909400#206,402
機關代碼
3.97.15.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聯絡人
維修組:蕭亦晴,總務室:郭金米
聯絡電話
(07)3909400#206,402
傳真號碼
(07)3856629
電子郵件信箱
j357246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16,9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6 14: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3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含)起算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具有製造或販售本案相關工業用潤滑油脂經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詳見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及用印: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三)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與印模單相符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領取投標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請廠商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以郵遞向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索取,內附回郵票40元;以另紙寫明回郵收件人姓名、住址、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 (二)凡親自索取者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4樓)領取。 (三)採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上網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前1日,以書面方式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截標時間: (一)郵寄者應於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前寄達高雄義民郵局第128號信箱,逾時無效。 (二)親自送達者應於107年12月5日下午5時前派專人送達本廠政風室(週休二日及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逾時無效。 五、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th@kcg.gov.tw)。 六、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七、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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