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C041 已決標公告

115年登革熱防治緊急噴藥作業人力委外服務─第二次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5/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5,8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98,800
決標折數
72.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97.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業務需求單位)/林祁玄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3/2321
機關代碼 3.97.1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聯絡人 陳先生(業務需求單位)/林祁玄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3/2321
傳真號碼 (07)7243567
電子郵件信箱 syuan6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經雙方同意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再辦理議價程序,按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6,000,000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至契約金額用罄(本案為開口契約,依機關需求按需求說明書第伍點規定派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病媒防治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訂有底價並於投標須知第57點中公告底價,複數決標方式詳投標須知第59點。 2.所需噴藥人力,機關於噴藥施工前一天通知所需人/機具數(若有緊急疫情需當日噴藥時不在此限),屆時請廠商準時派工並備足機組數、油料參與噴藥工作,廠商於接到機關通知後,應準時派員前往噴藥工作,非經機關同意,不可以任何理由藉故拖延。 3.噴藥前至機關指定地點領取環境衛生用藥,然後出發至集合地點報到,再由衛生單位人員指導噴藥路線及重點位置。 4.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登革熱防治緊急噴藥作業人力委外服務─第二次
預估數量 833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6/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業務需求單位)/林祁玄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3/2321
機關代碼
3.97.1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聯絡人
陳先生(業務需求單位)/林祁玄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3/2321
傳真號碼
(07)7243567
電子郵件信箱
syuan6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經雙方同意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再辦理議價程序,按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6,000,000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至契約金額用罄(本案為開口契約,依機關需求按需求說明書第伍點規定派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病媒防治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訂有底價並於投標須知第57點中公告底價,複數決標方式詳投標須知第59點。 2.所需噴藥人力,機關於噴藥施工前一天通知所需人/機具數(若有緊急疫情需當日噴藥時不在此限),屆時請廠商準時派工並備足機組數、油料參與噴藥工作,廠商於接到機關通知後,應準時派員前往噴藥工作,非經機關同意,不可以任何理由藉故拖延。 3.噴藥前至機關指定地點領取環境衛生用藥,然後出發至集合地點報到,再由衛生單位人員指導噴藥路線及重點位置。 4.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年登革熱防治緊急噴藥作業人力委外服務─第二次
預估數量
833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6/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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