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B014 已決標公告

113年登革熱防治人員載運車輛租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3/05/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46,500
原始預算
$ 5,950,000
底價金額
$ 5,246,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97.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業務需求單位)/徐靖雅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0/2322
機關代碼 3.97.1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聯絡人 徐先生(業務需求單位)/徐靖雅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0/2322
傳真號碼 (07)7243567
電子郵件信箱 Q12033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另訂有後續擴充條款,當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免再進行議價,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785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契約價金用罄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或服務項目名稱記載為:「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或佐證為得承攬本案標的相當行業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訂有底價並公告底價(每車次/日單價新臺幣8,500元)。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由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價者得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內之非最低標廠商,如同意照最低標廠商之標價承攬者,得並列為得標廠商。 2.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登革熱防治人員載運車輛租賃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00
受理單位:單位 車次/日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9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業務需求單位)/徐靖雅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0/2322
機關代碼
3.97.1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聯絡人
徐先生(業務需求單位)/徐靖雅
聯絡電話
(07)7134000#1310/2322
傳真號碼
(07)7243567
電子郵件信箱
Q12033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另訂有後續擴充條款,當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免再進行議價,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785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契約價金用罄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或服務項目名稱記載為:「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或佐證為得承攬本案標的相當行業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訂有底價並公告底價(每車次/日單價新臺幣8,500元)。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由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價者得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內之非最低標廠商,如同意照最低標廠商之標價承攬者,得並列為得標廠商。 2.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登革熱防治人員載運車輛租賃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00
受理單位:單位
車次/日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9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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