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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得經雙方合意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辦理議價,金額以各項次預算金額為限,擴充期間為契約期滿或契約價金用罄後,經機關通知至112年12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項次一50,000元;項次二5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每批次,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7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地點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應具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
4.投標標單
5.醫療器材許可證
6.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具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執照之業者,配合本案需求販賣經核准之自行製造產品者,得免附此證明)
7.產品檢測報告
8.押標金繳納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