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立案之醫療院所,並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醫療院所開業執照。
(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成人預防保健醫療機構相關證明文件(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首頁/院所查詢/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下載列印院所服務項目資料)。
(三)各項檢驗設備證明文件(需求說明書附件4,若無該項檢驗設備,應提供委託醫療院所契約書影本及委託醫事檢驗機構之上開各項檢驗設備證明文件影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標單。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訂有底價並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內之廠商,本局依序洽其減價,該廠商如同意比照最低標廠商之標價承攬,則並列為得標廠商。另基於考量長者辦理健康檢查之便利性,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3項規定,允許投標廠商得以同一報價於報價單上載明二家以上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醫療院所供本局選擇,據以審查擇定為得辦理健檢之醫療院所。
二、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