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凱旋二路132-1號
電子郵件信箱
hubowwen@k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本次採購標的有關之通信、通訊、電信等業別廠商,領有政府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本案第1次修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並請自行重新下載修正檔案參考:
1.本次補充「樓層規劃補充說明」參考資料1份,惟相關樓層規劃面積、配置內容僅供參考,依現況及屆時實際設置內容為準,廠商並應配合責任施工。
2.需求說明書內容修正:
(1)壹、總則-六、補列※交換機系統須為民國100年(含)以後,經NCC審驗合格之機型,應附相關證明文件。
(2)貳、實裝容量及配備-五、(二)修正非顯示型類比話機為顯示型類比話機。
(3)伍、話機部分-二、修正非顯示型類比電話機為顯示型類比電話機。
3.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內容修正:
(1)附件2-規格型錄廠商自評表-全數位網路電子式交換機(IP-PBX)一套,補列交換機系統須為民國100年(含)以後,經NCC審驗合格之機型,應附相關證明文件。
(2)附件2-規格型錄廠商自評表-顯示型數位電話機修正話機螢幕至少可顯示24(含)以上字元為32(含)以上字元。
(3)附件3-價項表-修正非顯示型類比話機為顯示型類比話機。
4.補附長照大樓電力及弱電圖、插座平面圖等圖說供參,惟該圖說配置內容僅供參考,仍以現況及後續本局實際需求內容為準。
※本採購案配合本次修正內容,延長等標期限(截止投標日:108年8月19日下午5時、開標日:108年8月20日上午10時)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