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vl2526@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3 高雄市政府(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村1鄰8-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村1鄰8-4號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5個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本工程為茂林區衛生所及多納里衛生室因災損漏水整修工程,前經依採購法第34條第1項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辦理現場履勘,惟無廠商到場。為使投標廠商充分瞭解現場實際狀況,本案主要漏水及滲水位置說明如下,並請廠商投標前自行至現場了解施工環境,投標後不得以未現勘為由主張異議。
3.為使投標廠商充分瞭解本案實際現況,特此於招標文件中揭露本工程主要災損位置及現況說明如下:
(一) 茂林衛生所屋頂局部滲水,導致室內天花板潮濕剝落,一至三樓多處窗戶滲水、一樓主要牆壁漏水嚴重,後巷嚴重漏水。
(二) 多納里衛生室外牆雨水滲入,造成多處牆角漆面起泡、龜裂、水塔處屋頂須作防水及防漏工程。
4.投標廠商仍應於投標前自行至現場查察施工環境、出入動線及相關條件,並應依實際狀況評估施工方式及投標價格。
5.廠商投標後,視同已充分了解現場環境及施工條件,不得以未到場履勘或現況不符為由,請求變更設計、追加費用或延長工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衛生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