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決標日:105/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旺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45,000
原始預算
$ 1,731,470
底價金額
$ 1,6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機關代碼 3.97.14.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伃
聯絡電話 (07)6912015
機關代碼 3.97.14.4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聯絡人 林芳伃
聯絡電話 (07)6912015
傳真號碼 (07)6913655
電子郵件信箱 i714490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1,4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4: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檢附文件: ■土木包工業。 ■丙等以上營造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為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其他: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三)另應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 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標單(含總表、詳細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 ■廠商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 ■廠商履行勞工權益保,詳查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伃
聯絡電話
(07)6912015
機關代碼
3.97.14.4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聯絡人
林芳伃
聯絡電話
(07)6912015
傳真號碼
(07)6913655
電子郵件信箱
i714490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1,4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4: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村永安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檢附文件: ■土木包工業。 ■丙等以上營造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為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其他: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三)另應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 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標單(含總表、詳細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 ■廠商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 ■廠商履行勞工權益保,詳查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衛生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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