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z19780612@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3樓檔案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資料,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履約標的相符者。
2、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及醫檢師執業執照影本。
4、區域級醫院以上1年以上已完成或目前承作區域醫院等級以上代檢實績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文件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投標標單及標價明細表。
3、切結書1。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規格文件
1、第三方機構(如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美國病理學家協會(CAP)等)認證證書、主管或權責機關核發之各項認可、指定檢驗機構(證書、公告、公文等)文件影本
2、最近1年外部品管彙整資料(含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學會能力試驗、CDC、CAP、其他能力試驗機構或實驗室間比對等外部品管符合證明)影本,若有不符合者需檢附檢討紀錄,及內部品管資料與定量項目不確定度評估資料
3、人員設備一覽表;檢驗項目如為放射免疫分析項目須附操作放射免疫分析執照及設備證明
4、醫療廢棄物清理處理合約、最新版本採檢手冊或檢驗作業程序書
附加說明
郵寄或專人於辧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或以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本院總務室領或專人辦公室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本院檔案室,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或以電子領標。
「其他」: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備註:本案屬總價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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