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ei0062@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本院總務室領,或專人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本院總務室,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或以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本院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本院3樓檔案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本院及大寮百合園區 (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或以電子領標
其他
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
備註:本案屬總價決標。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專用電話:(07)3368333轉3239
專用傳真:(07)3315313
地 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0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
專用電話:(07)2818888
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