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SPH1123027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決標日:112/03/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安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96,000
原始預算
$ 2,191,200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代碼 3.97.1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筱諭
聯絡電話 (07)7513171#2330
機關代碼 3.97.14.4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聯絡人 鄭筱諭
聯絡電話 (07)7513171#2330
傳真號碼 (07)7160221
電子郵件信箱 janes103@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機關尚未完成新約簽訂時,機關得要求並依雙方合意依原契約(或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最新版本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期限,並以換文免議價方式辦理,以一年為限(自113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本案延長契約依原契約價金每月新台幣 元整(含稅),每月實際數量案單價核計,延長契約價金上限為新台幣 元整。【契約有效期間年度預算如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本院總務室領,或專人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本院檔案室,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或以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0 17:30
開標時間 112/03/21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3樓檔案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04月01日起至113年0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其他相關證件(經本機關補充規定應附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或以電子領標
其他 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 備註:本案屬總價決標。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專用電話:(07)3368333轉3239 專用傳真:(07)3315313 地 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e-mail:procure@kcg.gov.tw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0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專用電話:(07)2818888 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筱諭
聯絡電話
(07)7513171#2330
機關代碼
3.97.14.4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聯絡人
鄭筱諭
聯絡電話
(07)7513171#2330
傳真號碼
(07)7160221
電子郵件信箱
janes103@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機關尚未完成新約簽訂時,機關得要求並依雙方合意依原契約(或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最新版本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期限,並以換文免議價方式辦理,以一年為限(自113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本案延長契約依原契約價金每月新台幣 元整(含稅),每月實際數量案單價核計,延長契約價金上限為新台幣 元整。【契約有效期間年度預算如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本院總務室領,或專人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本院檔案室,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或以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0 17:30
開標時間
112/03/21 09:00
開標地點
本院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3樓檔案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04月01日起至113年0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其他相關證件(經本機關補充規定應附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或以電子領標
其他
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 備註:本案屬總價決標。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專用電話:(07)3368333轉3239 專用傳真:(07)3315313 地 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e-mail:procure@kcg.gov.tw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0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專用電話:(07)2818888 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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