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影本。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3.本人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相關履約標的之登記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切結書1、切結書2。(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著作權權利切結書。(七)服務建議書一式。
附加說明
1.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2.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備註:
2.本案屬總價決標。
3.招標文件其他規定事項:
委託代理(代理出席)授權書。(本項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開標時,請代理人應於入場時向本機關提出。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111年5月25日上午10時0分。第二階段評選優勝廠商5月27日上午10時0分。優勝廠商進行第三階段議價程序。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專用電話:(02)87897548
專用傳真:(02)87897554
地 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法務部調查局:
專用電話:(02)29177777
專用傳真:(02)29188888
專用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