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ei0062@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須包含投標標的)
(二)如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者,需檢附立案證書等相關文件。
(三)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專人購領:廠商派專人親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購領。
2.郵遞購領:廠商以郵遞方式(並附回郵信封方式貼足郵票42元),投寄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信封請僅書寫本院地址、並註明購買標單。其它如公司名稱或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請另紙書寫放置信封內),倘因延誤而逾時,應自行負責。
其他
1.投標截止日或開標當日如遇颱風或不能開標之情事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2.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專用電話:(07)7134000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889號信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專用電話:(07)7610532
專用傳真:(07)7134496
地 址:高雄市凱旋二路130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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