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in1307@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履約金額逢上限,若廠商履約品質表現符合機關需求,經雙方合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再後續擴充1次,1次1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1,347,2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高雄市立中醫醫院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019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高雄市立中醫醫院總務室或高雄郵局地483號信箱或專人送達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3.投標明細表及投標標單。
4.押標金繳納。
5.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明文件。
6. GMP或QSD 認可登錄文件。
7.產品經本院醫師試用合格調查表(請於公告日起算5天內將樣品送至本院,並附上回郵掛號信封,以便於本院將試用調查表寄回)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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