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68號1-4樓部份樓層(新盛街入口)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合約期滿後,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規定再續約一次,一次以一年為限,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68號三樓總務室(新盛街入口)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院三樓總務室以無記名方式購買,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押標金額度
每1項次新台幣1000元整,如投2項應繳新台幣2000元整,以下類推,唯本標案之押標金以新台幣2萬元為上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483號信箱(郵戳為憑),或由專人送達本院三樓總務室收發人員收執。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需為中藥製造業、中藥販賣業或相關行業。
(2)當期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中藥製造業或中藥販賣業販賣GMP之藥品者〈以上均附GMP合格證明書〉。
(5)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中藥製造業)。
(6)進口藥品在台設有全權代理、經銷商者須繳納代理授權證明文件(中藥販賣業)。
(7)藥品代理商或藥品製造商授權之經銷商及中藥販賣業,須持有原廠授權至少截至中華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之授權書或委託書及原廠GMP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
(1)專人購領:至本院三樓總務室以無記名方式購買,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郵遞購領:郵購者,請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並附回郵72元,郵寄至高雄郵局第483號信箱。
(3)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採本領標方式者,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註1.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費。
註2.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二、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及規格標為第一階段,價格標為第二階段。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
(1)第一階段:開資格及規格標。民國106年4月26日下午14時00分。
(2)第二階段:開價格標。民國106年4月27日下午14時00分。
四、投標文件須於106年4月25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483號信箱(郵戳為憑),或由專人送達本院三樓總務室收發人員收執(直接寄送至本院地址因容易出錯,若直接寄送至本院地址者,請自行確認送達狀況),逾時無效。凡經寄出或送達之投標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