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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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預算用罄,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實付款,向得標廠商辦理續約,免再召開議價會議。續約次數最高以1次為限,1次1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4,967,0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政風室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具洗衣業(JA03010) 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洗衣廠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明
附加說明
【檢舉不法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高雄巿政府衛生局電話:07-7128962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高雄巿立聯合醫院電話:07-5546202 信箱:高雄巿郵政68-5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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