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0元至本院出納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2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總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KMUH113064報價文件)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eb.pcc.gov.tw/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必須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請放入證件封內),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