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hhsa0607@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或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本標案相關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正子斷層掃描儀許可證
(五)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
(六)具有效期限內之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資格證明文件
(八)輻射防護人員資格證明
(九)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評鑑證明書影本
(十)正子電腦斷層造影檢查設備軟硬體規格書或說明書,所提供之影像符合國際標準DICOM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電話、傳真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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