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UH106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至107年度液氧槽液氧及鋼瓶氧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05/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21,000
原始預算
$ 4,591,828
底價金額
$ 4,591,828
決標折數
70.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97.14.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惟馨
聯絡電話 (07)5552565#2443
機關代碼 3.97.14.2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聯絡人 陳惟馨
聯絡電話 (07)5552565#2443
傳真號碼 (07)5554856
電子郵件信箱 sin71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預算用罄,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實付款,向得標廠商辦理續約並製作契約書,免再召開議價會議。續約次數最高以1次為限,1次2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4,591,828元為限。後續擴充金額,若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者,機關並得終止;若經高雄市議會審議經部分刪減者,機關得終止契約或變更數量,廠商不得異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4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6 17:30
開標時間 105/10/27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四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政風室或高雄郵政第68-5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西藥販賣業或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藥師(生)執業執照影本。 (五)投標項次之藥品許可證影本。 (六)須檢附PIC/S GMP藥廠證明文件。 (七)進口藥品,在台設有全權代理經銷商者,須繳代理授權證明文件。 (八)藥品代理商或藥品製造廠商授權之經銷商及西藥販賣業,須持有原廠商授權至少截至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之授權書或委託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電話、傳真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惟馨
聯絡電話
(07)5552565#2443
機關代碼
3.97.14.2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
聯絡人
陳惟馨
聯絡電話
(07)5552565#2443
傳真號碼
(07)5554856
電子郵件信箱
sin71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預算用罄,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實付款,向得標廠商辦理續約並製作契約書,免再召開議價會議。續約次數最高以1次為限,1次2年,後續擴充金額以新台幣4,591,828元為限。後續擴充金額,若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者,機關並得終止;若經高雄市議會審議經部分刪減者,機關得終止契約或變更數量,廠商不得異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4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6 17:30
開標時間
105/10/27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四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政風室或高雄郵政第68-5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西藥販賣業或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及藥師(生)執業執照影本。 (五)投標項次之藥品許可證影本。 (六)須檢附PIC/S GMP藥廠證明文件。 (七)進口藥品,在台設有全權代理經銷商者,須繳代理授權證明文件。 (八)藥品代理商或藥品製造廠商授權之經銷商及西藥販賣業,須持有原廠商授權至少截至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之授權書或委託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電話、傳真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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