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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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契約效力以上開期間或契約金額預算上限先到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押標金證明文件
7.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製造業或販賣業;依法無需者免 附)。
8.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不須經列管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9.規格型錄或仿單或產品說明書等機關足堪認定之文件。
10.同等品比較表(凡以同等品投標之品項需附上此表單) 。
11.中央健康保險署有效的核價證明(檢附『健保特殊材料品項查詢資料』或『健保 局同意給付函影本』),非健保給付品項,須檢附健保署公告之『健保尚未納入給付特材品項表』或相關證明。
※(文件請以螢光筆標明各品項之廠牌、型號、原產地國等,以利審查。)
其他:附加說明
***為配合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採.odt .ods .odg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請領標
投標廠商以「LibreOffice」程式開啟招標文件。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領標及投標時
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領標及投標截⽌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另⾏通知
政風單位檢舉專⽤電話及信箱:
1.⾼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專⽤信箱:⾼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雄巿政府衛⽣局政風室:專⽤電話:07-7132352
專⽤信箱:⾼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雄市立⺠⽣醫院政風室:專⽤電話:07-761921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52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