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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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機關得視需求,經由機關及廠商以書面合意,依原契約、原數量、原價金,以換文方式(免議價程序),擴充續約1次,最常以1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廢棄物清運,避免廠商棄標延宕招標流程影響醫院環境整潔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廢棄物清運為醫院環境整潔之一部分,收取履約保證金以確保履約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112年3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乙級以上(含乙級)(營運範圍須為可清除高雄市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者)
附加說明
***為配合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採.odt .ods .odg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示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請領標投標廠商以「LibreOffice」程式開啟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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