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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技術
能源技術服務廠商,需具提供本案所需達成節能率保證之技術能力,若採設計標與財物標分別發包方式,將無法釐清節能保證責任歸屬,易產生履約糾紛。
2.品質
本案係以達成節能率惟履約標的,廠商亦須負擔履約期限內全程之保固責任,一般以最低標無法確保提供最佳之設備材料品質,基於長程保固考量,當慎選品質較佳產品供應本案之所需。
3.功能
為求保證節能率,若以最低標決標時廠商考量建造成本,無法確保提供最佳之設備功能。
4.效益
本案採購以統包最有利標方式招標,招標對象須同時具規劃設計與安裝設備能力以及後續維護保養保固,廠商基於契約期間對於節能效益之保證考量,在系統規劃與設備選用上會採用較佳效能,以確保本案節能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設計,機關通知開工日起90日內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符合經濟部能源局「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要點」之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IG03010項目者)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E602011項目者)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補充附件『13.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參考範例)』,,請投標廠商參考該表製作(已含括各項必要設備),並納入服務建議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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