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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金額或各需求機關預算金額如已屆告罄,機關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得以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各需求機關增購金額合計為3,374,418元,增購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總務室
履約期限
於110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或清理許可證,中間處理須採焚化處理。
(五) 檢附清除業者核准之「每月許可量」,尚有餘裕量可供承攬本案之證明文件。
(六) 檢附處理廠經環保署認證之合格檢測機構所出具之戴奧辛檢測報告,內容須符合環保署頒佈之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值。
(七) 環保署衛星定位系統核定證明文件影本。
(八) 相關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九)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十) 其他相關證件(經本機關補充規定應附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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