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MSH07138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雙門高壓蒸汽滅菌鍋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決標日:107/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醫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800,000
底價金額
$ 2,520,000
決標折數
79.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代碼 3.97.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温瑾儀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21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温瑾儀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21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manto1070617@yahoo.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院提供電子標單,請攜帶隨身碟至2樓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4個月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販賣業藥商許可證。 5.投標標單(兼切結書)及比減價、議價紀錄單。 6.醫療器材許可證+中文仿單。 7.需求規格內容書。 8.儀器規格型錄正本或影本。 9.標準認證: (1)台製:需提供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認證之GMP醫療器材優良製造廠商製造 (2)進口:需具有同等級國際品質認證如美國FDA標準或歐盟EN或日本JIS證明文件以供審核。 (3)壓力容器設計製造需符合國家標準。 10.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温瑾儀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21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温瑾儀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21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manto1070617@yahoo.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院提供電子標單,請攜帶隨身碟至2樓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4個月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販賣業藥商許可證。 5.投標標單(兼切結書)及比減價、議價紀錄單。 6.醫療器材許可證+中文仿單。 7.需求規格內容書。 8.儀器規格型錄正本或影本。 9.標準認證: (1)台製:需提供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認證之GMP醫療器材優良製造廠商製造 (2)進口:需具有同等級國際品質認證如美國FDA標準或歐盟EN或日本JIS證明文件以供審核。 (3)壓力容器設計製造需符合國家標準。 10.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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