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MSH07129 已決標公告

108年HERO藥愛療癒復原健康整合中心業務委外服務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決標日:107/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代碼 3.97.1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昱琳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48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唐昱琳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48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k724091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4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補助金額 1,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 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 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 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檢附承作3年(含)以上之經驗或契約等相關證明。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 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5)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昱琳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48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唐昱琳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48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k724091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4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補助金額
1,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 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 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 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檢附承作3年(含)以上之經驗或契約等相關證明。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 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5)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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