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MSH05124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二手影印機租賃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決標日:105/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3,480
原始預算
$ 639,600
底價金額
$ 540,000
決標折數
98.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代碼 3.97.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續縈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13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王續縈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13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cbcba123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求,並經由機關及廠商依書面合意,以原契約條件、預估數量、決標單價等,擴充續約1次(以1年為限),金額319,8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2路134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濟部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經政府機構核准立案之看護人力派遣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主管機關廢止,請勿置放,本項可至主管機關網站下載)。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 4.租賃產品之規格、型錄(租賃規格詳如規格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信箱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 (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5)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續縈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13
機關代碼
3.97.1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聯絡人
王續縈
聯絡電話
(07)7511131#2213
傳真號碼
(07)7519920
電子郵件信箱
cbcba123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求,並經由機關及廠商依書面合意,以原契約條件、預估數量、決標單價等,擴充續約1次(以1年為限),金額319,8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2路134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濟部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經政府機構核准立案之看護人力派遣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主管機關廢止,請勿置放,本項可至主管機關網站下載)。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 4.租賃產品之規格、型錄(租賃規格詳如規格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信箱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 (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5)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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