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4樓開標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2樓後勤科採購股(801664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樓)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廠商於接獲投保名冊日之次日起30日內交付保險單。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交付保險單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相關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查詢保證金同意書。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投標標價清單)。
其他: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文件為ODF文件格式,請投標廠商先行至「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用服務-(相關連結)ODF文件應用工具,下載相關軟體工具,以俾招標文件開啟。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三)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倘截止收件日當天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日及開標時間以「實際截止收件日」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為原則,本局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時間電洽本局後勤科採購股確認。
(六)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